产品分类
详细信息
水质检测
水为生命之源,对于社会及经济发展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水质检测是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测类别:
生活饮用水 、市政水 、管网水、二次供水 、自备井水 、直饮水、地下水 、天然矿泉水 、纯净水 、实验室用水 、纯水 、地表水 、海水 、景观用水 、农田灌溉水 、渔业养殖水 、泳池用水 、空调用水、工业用水 、锅炉水 、压载水、冷却水 、中水 、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 、其他各类水质 、公共卫生检测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也是按行业来制定的: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2008)》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2002)》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5-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工业废水监测服务项目
第一类污染物
1. 总汞 2. 烷基汞3. 总镉 4. 总烙 5. 六价铬6. 总砷 7. 总铅8. 总镍 9. 苯并(a)芘 10. 总铍 11. 总银 12. 总α放射性 13. 总β放射性
第二类污染物
PH、色度、悬浮物、BOD5、CODcr、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锌、粪大肠菌群等
权威第三方水质监测中心,CMA认证水质检测机构咨询电话:13241426845
二次供水检测
国家卫生部门明确规定: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水质检测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水质检验项目:
(1) 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选测项目:必要时可以根据水箱类型、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
检测标准:二次供水设施水质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1-5750.13)规定的有关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需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本标准是是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
餐饮类排水许可证
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餐饮类排水许可证产品包适用于餐饮业及配有食堂、饭店的单位。
检测标准
水质检测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规定的有关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镇下水道污水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餐饮类排水户产生的污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检测内容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要求,必测项目为:pH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4+-N)、总磷(TP)、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油脂;其中油脂包括动植物油和石油类,餐饮业检测时需测动植物油,居民服务类如汽修厂,检测时需测石油类。
采样点的确定:一般在总排口处设置1个采样点。
超标解决方法: 清洗和检测、臭氧处理
水检测(排入下水道)
排入城镇下水道污水常规检测,必选检测项数量:8项: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 氨氮、 日生化需氧量(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
检测标准:CJ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全项水质标准